4月1日上午,学校在行政楼4号会议室召开了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工作部署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李延俊主持会议,副校长张吉维进行了工作部署,各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下发了《内蒙古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和《内蒙古大学关于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意见》。
张吉维副校长就《内蒙古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内蒙古大学关于严肃课堂纪律的意见》两个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和说明。他指出,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严明的课堂教学纪律,是顺利进行课堂教学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基本保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内在要求。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和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学校“一岗双责”要求,高质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的同时,做好选课学生的思想、学业、生活等成长成才的指导和教育工作。教师要按时上、下课;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得体;要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教学。不得随意调停课,不得讲述与课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有违反党和国家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言行。教师要教育和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维持良好的课堂秩序,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扰乱课堂教学秩序的行为,应予以及时纠正和制止。学生要自觉遵守课堂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课堂上要认真听讲,主动思考,不得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要自觉接受教师的课堂管理。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内蒙古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课堂中存在的问题;各学院和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要切实肩负起课堂教学纪律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教风学风教育,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学院、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文件相关规定,并将《内蒙古大学关于严肃课堂纪律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老师和每位学生。
李延俊副书记在会议总结时指出,各学院、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学校党委精神,吃透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严肃课堂教学纪律,不断提升学校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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