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保证节假日期间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假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电[2008]105号)文件和学校(内大党政办发【2008】135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对2009年部分节假日调休及相关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新年)为法定节假曰,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曰(星期日)按星期五日程安排照常上班、上课。
(二)春节:春节在学院寒假假期当中,不作另行安排。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曰(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 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9日(星期五)。5月31日(星期日)按星期五日程安排照常上班、上课。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曰(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按星期三日程安排、10月10日(星期六)按星期四日程安排上班、上课。
二、相关要求
(一)教学职能部门要提前安排好课程,各教学实体单位、教学辅助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节假日期间师生员工外出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学生外出要在学院请假并由团总支(学生科)备案;
学生集体出游必须由教师带队,经学院和学生工作部门批准,到学校党政办公室备案。教职工外出需在本部门、单位请假,处级干部外出需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在党政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不能同时外出。
(三)节假日期间要做好安全工作。节假日前,保卫科要对学院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自查,发现问题需及时整改上报。
(四)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节假日期间实行值班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表于假期前报学院办公室、保卫科。
特此通知
版权所有:内蒙古大学交通学院运输工程系 蒙ICP备05005324号 蒙公网安备00000000000000号 网站建设:国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