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大学工字 77 号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特殊困难补助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负担,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奋发成才,根据《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
(试行)》(内大发〔2016〕54号)、《内蒙古大学本科生特殊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内大发〔2016〕55号)文件规定, 现将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特殊困难补助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要坚持精准扶助的原则,在评选工作中将《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试行)》及《内蒙古大学本科生特殊困难补助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到实处。
2.本学期各学院特殊困难补助名额按照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人数5%的比例进行核算,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
3.推荐学生必须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档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依据《关于确定2020年春季学期认定和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通知》(内大学工字〔2020〕29号)、《关于确定2020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通知》(内大学工字〔2020〕46号)文件、2020级新生根据本学期建档名单评选执行。
4.优先考虑寒假返乡,且路途较远学生。
5.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要认真组织填写《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特殊困难补助受助学生汇总表》,经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2月8日17:00前将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管理科
内蒙古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0年 12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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