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的具体流程
随着大学扩招,毕业生的迅速增加,社会需求基本上保持再扩招前的水平,而用人单位大多希望是要有几年工作经验的“成手”,毕业生就业压力越来越大。面对这种形势,选择自主就业既可以为自己寻找出路,又是为社会减轻就业压力。当前,想要开始自主创业的人并不少,这方面的意识越来越明显,大学生们不再依赖家长、学校,而是主动发现、寻找机遇。大学创业所面临的条件,总结起来,主要有政策条件、家庭条件、人际关系条件、自身素质条件等。创业者充分利用这些条件,是创业者打开创业局面,顺利进人创业角色的基础。
一、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条件
1、政策条件
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为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2006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从2006年开始,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均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 根据国务院关于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研究制定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牵头负责;贷款优惠政策主要由人民银行、银监会牵头负责。据了解,鼓励大学生创业的税收和贷款优惠政策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之中。
2、家庭条件
家庭是创业者早期接受启蒙教育和健康成长的摇篮。每个创业者的家庭条件都因人而异,无论家庭条件好还是家庭条件差一些,对创业者来说都有可以利用的有利因素。有的家庭条件相对好一些,如家庭主要成员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地位或影响,使创业者早期便能结识一些有利于创业者将来从事创业活动的关键人物。也有的家庭是继承并在不断从事或扩大家庭传统的创业项目,多年的经营,为创业者提供了大量的经营经验和经营项目,加之生产或经营技术的传统垄断性,使创业者在创业活动中往往容易成功。也有一些创业者家庭条件很一般,有的甚至较差,但这并没有影响创业者的自信心和其创业活动。自古到今仍有许多创业者,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通过自身的艰苦努力而逐步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抱负。
3、人际条件
人际关系条件对创业者来说也十分重要。尤其是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人际关系,对创业者顺利完成创业活动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所谓的人际关系条件主要是指创业者在自己工作、学习以及生活的空间内,通过交往而逐步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联系,对创业者从事创业活动有促进和影响的各种有利条件。人具有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其社会属性主要通过人的社会行为体现出来,具体表现在个体的人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不可能脱离这个社会群体,总要直接或间接地与他人发生联系。这样,创业者总在自己的生活范围内逐步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关系网络。这个网络对于创业者来说,是一笔不可多得的财富。同时;作为创业者还要学会充分利用和调动这些有利因素,使其能最大限度地为创业活动提供援助。众所周知,三国中的刘备早期不过是一个卖草鞋的没落皇家后裔,之所以能够在后来成为三国鼎立之一的一方霸主,其主要原因是利用好几个关系。一是宗族关系。因为刘备自称是汉皇后裔,因此,世人及宗族中多予以同情,其中荆州避难就说明了这个道理。二是结盟关系。关、张为刘备赢得一方天下立了汗马功劳,二人之所以能做到舍命保刘备,是因为“桃园三结义”的原因。三是人情关系。三国局面的出现,诸葛亮功不可没,其之所以能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己”无非是为了报答三顾毛庐之恩。因此,尽管刘备文不及孔明,武不如关、张,但由于他能充分利用各种关系,才使其建功立业。可见,人际关系条件对创业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4、自身素质条件
创业者的自身素质条件决定了创业者的创业活动性质和经营范围,也决定了创业者最终能否获得成功。创业者自身素质应包括其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等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在当今社会,一个成功的创业者首先要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如从事行业的技能和文化水平;其次是身体素质,创业的初期是艰难的,没有一个好的身体素质很难做好每一件事。同样,非智力因素对创业者来说也很重要,如创业者的性格、人品和心理健康情况等等,都很重要,如创业者意志薄弱、或品质卑劣、心理不健康等,都很难成就大事。
当然,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说,主要应该具备条件还有:一是这种创业不应该影响学习,同时可以利用便利的学习资源学习与创业有关的专业性知识;二是应当具备这种创业的相关能力,这种能力的培养,可以参加一些商业培训,从而了解如何写正规的《商业计划书》。通过行业培训,确定超市定位和行业规则,这样就能把握好客户、供货、物流、财务以及安全等各个环节;三是创业应该是一个由简入繁的过程,比如刚开始缺乏对市场的判断力,那么就应该从简单的市场做起,从而积累经验。
面对这些条件和优势,大学生自主创业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这里不做讨论。但我们至少可以得知大学生自主创业已经是一个潮流,是不可避免的一个现象。那么,对于这一现象存在是否就是完美,没有问题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大学生自主创业还面临很多的问题。
二、大学生自主创业面临的问题.
为促进大学生创业,许多高校通过开设创业学课程、成立创业指导中心与高科技创业园区等作法,并采取具有鲜明学校特色的创业措施,取得了积极效果。 但在大学生创业取得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一些来自大学生自身、相关外部环境等多方面的问题,使得大学生创业的整体效果并不令人满意。而就大学生而言,由于其年龄、阅历与知识等方面的原因,使其在创业过程中面临较多的心态、知识、经验、技术与资金等方面的问题。
首先,心态问题。拥有良好的心态,尤其是对创业风险具有清醒的认识,并充分拥有应对风险的心理准备,是创业成功的必要条件。但是由于大学生受年龄及阅历等方面的限制,未必对创业风险具有清醒的认识,缺乏对可能遭遇到风险的必要准备。在缺乏良好心态的情况下,创业前景也会受到相应不利影响。
其次,知识限制。创业需要企业注册、管理、市场营销与资金融通等多方面的丰富知识,在缺乏相应知识储备的情况下,仓促创业不仅难以融到必需的资金,而且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也将处于劣势。
除了大学生自身决定创业不足的内因外,社会上还尚未形成利于大学生创业的氛围,政府出台的在创业培训、创业扶持、政策支持与优惠措施等现有政策有待落实,而且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高校在创业培训教育与创业促进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这些因素并非决定大学生创业成败的关键因素,但相关有利外部条件的缺乏,既直接影响到大学生的创业能力与创业水平,也对大学生创业前景产生了重要影响。
三、面临这些问题所采取的措施
为努力促进大学生创业,有必要从提高科技创新水平促进就业的高度入手,通过社会、政府、高校与大学生自身等群体的共同努力,努力培育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创业的良好环境,通过加强创业培训与创业指导等措施,切实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与创业知识,进一步出台健全完善的支持政策,不断促进大学生创业。
首先,政府要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各方面的保障,主要可以采用经济、行政以及法律的手段。经济手段者,如设立创业基金,发放创业贷款等;行政手段者,如相关的行政指导、行政监督等;法律手段方面,如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的程序、对以知识成果出资的限制的修改、保护知识产权等。在努力落实现有大学生创业支持政策的基础上,有待根据大学生创业实践出台符合当地的创业政策,努力从开办创业园区、政策场地资金支持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并确保落实,以从政策上为大学生创业奠定良好的政策基础。比如江西省就出台了针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将享受与下岗工人自主谋业同等的减免税收优惠政策。
其次,高校有必要在创业课程设置与创业指导等方面做出进一步的努力,以努力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与创业水平。大学生创业本身就是素质教育的一个方面的体现,不仅突出了素质教育的内涵,而且体现了创新的教育模式对大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和提升。从而高校在传授基础知识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学生创新意识和技能的培养。开设与创业相关的讲座会教学。比如如何把握商机,如何融资,如何写创业计划,如何承受压力等等。并且可以开展多种多样的模拟创业、实践考查公司企业的运作,进行丰富多样的案例教学。使用学习从理论上,实践中真正了解创业的全过程。
再次,社会有必要形成有利于大学生创业的公众舆论环境,形成利于创业的良好氛围,努力促进就业的公众舆论环境,为大学生创业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在具备良好创业环境的基础上,大学生自身创业水平与能力的高低,是决定创业成功与否的最重要环节。有志于创业的大学生,在自身具备足以创业的技术的基础上,有必要对技术不断发展完善,以期在市场竞争中具有相应的技术优势;有必要认真学习相关创业知识,积极调整心态为创业做好充足的心理与知识准备,在自己创业前可通过模拟创业或实习为创业积累相应的经验;有效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多方寻找风险投资与融通资金;组建具有相应能力与水平的创业团队,以有效克服创业过程中的问题;在创业取得一定进展后有必要把握时机做大做强,而在面临一定的困难与挫折时,也有必要积极应对妥善解决遇到的问题,以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在促进社会就业的同时,为科技创新与提升科技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自主创业需要各方面的知识积累,还需要社会经验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以及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风险意识。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有成功也有失败,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自主创业。因此,笔者认为,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要多一些理性。创业仅有兴趣和激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受到资金、人际关系、政策及所处环境等各方面的制约。创业的话题应该是永恒的,但创业的选择须慎重。
四 、大学生创业需要做好四项准备
首先,要对个人的创业条件进行分析,制定自己的职业生涯计划,比如是定位在“给别人打工”,还是定位在“给自己打工”;同时看自己是否具备未来的老板气质和心理素质,比如承担风险的能力、创新的能力、决策的能力和领导能力。
第二,要做好市场调查和分析,准确掌握市场信息,做好市场预测,建立经营思路,设计市场进入策略。
第三,要学会理财,对经营项目的投资、筹资、成本、收益等作出可信的测算,学会常用的财务管理知识。
第四,撰写创业计划书。计划书文字要简练,以说明问题为准,结构清晰,使投资人能随时查到所关注的事项。
“一般来说,大学一年级时,年轻人就应接受职业价值观方面的教育,开始了解自己的兴趣、特长和专业背景,为今后选择创业、确定职业目标奠定基础。”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韩春光老师介绍,大二、大三的学生应通过参加社会实践和实习活动,对专业的社会需求和发展前景深入了解,根据实践中自我适应度的反馈信息,反思和调整自己的职业取向,初步确定出与自己能力相吻合的职业选择。如果选择的职业需要更高一级的学位,那么就应当确定读研;大四的时候就要确定出自己的就业或创业目标,作出职业生涯规划,并开始付诸实施。
五、自主创业的法律知识
在你开始创业前,你必需了解我国的一些基本法律知识,这样你才能更好的解决创业中所涉及到的一些法律问题。
设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如果从事特定行业的经营活动,还须事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我国企业立法已经不再延续按企业所有制立法的旧模式,而是按企业组织形式分别立法,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最为常见。设立企业你还需要了解《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工商管理法规、规章。设立特定待业的企业,你还有必要了解有关开发区、高科技园区、软件园区(基地)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有关地方规定,这样有助于你选择创业地点,以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我国实行法定注册资本制,如果你不是以货币资金出资,而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股权、债权等出资,你还需要了解有关出资、资产评估等法规规定。
企业设立后,你需要税务登记,需要会计人员处理财务,这其中涉及税法和财务制度,你要了解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等。你还要了解哪些支出可以进成本,开办费、固定资产怎么摊销等等。你要聘用员工,这其中涉及劳动法和社会保险问题,你要了解劳动合同、试用期、服务期、商业秘密、竞业禁止、工伤、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诸多规定。你还需要处理知识产权问题,既不能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又要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你需要了解著作权、商标、域名、商号、专利、技术秘密等各自的保护方法。你在业务中还要了解《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等基本民商事法律以及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
以上只是简单列举创业常用的法律,在企业实际运作中还会遇到大量法律问题。当然你只需要对这些问题有一些基本的了解,专业问题须由律师去。
六、学生创业的法律保障
对学生创业的保障,可以采用经济、行政以及法律的手段。经济手段者,如设立创业基金,发放创业贷款等。行政手段者,如相关的行政指导、行政监督等。而在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律的手段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同时,法律的确定性和稳定性,也使之更具学术研究的价值。而且,无论经济或行政的手段,最终也需要法律上的依据。因此,下文试就如何从法律上为学生创业创造一个有利环境,略加阐述。
1、 在企业法方面
1) 必须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的程序。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学生创立企业可以采用的形式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对学生创业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但也没有明文许可。因此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为学生创业设置了一些障碍。比如上海一位学生在进行企业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让他提供待业证明。更有一些地方以于法无据为由,拒绝为学生企业注册登记。所以,以全国性的法律、法规认可学生创立或参与创立企业的主体资格是有必要的。而且,上述三部法律均要求对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登记。按照现在的工商登记实践,企业章程必须通过列举方式穷尽其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必须一一记载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超越自己事先设定的经营范围就是违法。而事实上,许多学生企业并没有固定的经营范围,他们普遍规模较小、转型较快,用经营范围对其加以限制,显然不利于其捕捉到稍纵即逝的商机。尤其对以网站起步的学生企业,经营范围必将成为其与传统行业相结合的桎梏。此外,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第八条规定:“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从保障学生创业的角度出发,上述规定也必须废止或修改。首先,其申请程序对处在非直辖市、省会或首府的学生造成很大障碍,令其企业的成立成本增加,这一权力完全可以下放给下级电信管理机构。而且,这一办法的罚则对无经济收入的学生而言显然过重,恐怕只有与个人破产制度相结合才能运作起来。
2) 对以知识成果出资的限制必须修改。 在当今的学生创业大潮中,有许多学生采用以自己的知识成果入股的方式创业。根据《公司法》第24条、80条的规定,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国家科委和国家工商管理局1997年7月4日发布的《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又将这一比例提高到35%。但即使是35%这一上限,仍然不能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现状。尤其是对那些投资少,收益大的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这一限制是显失公平的,不利于对学生权益的保护。同时,吸收风险投资是许多学生企业成功的必由之路。但风险投资为规避风险,常常要求引资方控股。而且风险投资的目的在于赚钱,学生创业的目的更多的在于自我实现,因此学生方常常也有控股的要求。但这一因双方目的的不同而促成的要求的一致却得不到法律上的许可。对以知识成果出资的这一限制,显然是不合时宜的,但又不能没有任何限制。深圳市1999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第7条第2款规定:“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其作价出资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扩大到35%。如合作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这个完全“从其约定”也是不可取的。因为知识成果在转化为生产力以前,毕竟还缺乏物质实在性。而注册资本与企业承担责任的能力密切相关,尤其是注册资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第三人所预测的其承担责任的能力。因此,法律只要规定知识产权出资可以达到51%,能够保障其控股即可。同时,可以规定其他出资方对以知识产权出资者的出资超过35%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对以知识成果出资仅限定于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亦失之偏颇。知识成果之所以能成为资本,是因为它具有货币资本和一般物质资本的共同属性――即为其持有者带来收益。在现代社会,属于版权范畴的文艺作品、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同样具有这一性质。尤其是在以注意力经济为导向的网站,在线阅读、音像资料及计算机软件的下载均是吸引“眼球”的主要途径。而这一类网站由于基本上不需任何投资,因而成为学生创业的首选形式。在这类网站中,劳务和知识成果往往是最主要的出资形式,因此必须有法律的认可和保障。作为知识成果的计算机软件,还可以直接作为生产、经营工具,并可以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因此更没有理由不成为出资的一种形式。在合伙企业中,还应允许一套方案、计划等作为出资方式。其理由之一是许多企业并不缺99%的血汗,而真正至关重要的是1%的灵感。之二是合伙本身属于私法的范畴,只要合伙人愿意,国家没有必要禁止。当然,在实践中可以将一个想法变通地作为劳务出资的方式,但它毕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务,一旦发生纠纷亦很难把握。因此,理应以法的形式为之正名。
2、民法方面按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和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才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均出现过不少少年商界奇才。其中不乏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按照我国民法的规定,他们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从条文本身的含义来理解,所谓的“他”应当作为个体来把握,但在现实中,人们却将“他”按照共性来看待。即不论其本人的智力水平和对自己行为法律后果的预见程度,将普遍认为只有成年人才能做或才该做的事一律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涉足。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这些规定,令未成年人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依附于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从而使其不便于对多变的经济现实做出敏捷的反应,也使其他市场主体因怀疑交易的安全性而尽量避免与其订立合同。同时,相对人的撤销权虽有善意的限制,但毕竟为其行使提供了一条渠道,在实践中就使相对人处于较有利的地位。这对于未成年人及其企业都是不公平的。虽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少年奇才,但我们的社会至少要为少年奇才的诞生和成长让出一条道来。故可以试行由一个专门机构在征求学校和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赋予特定的未成年人以民事行为能力。同时,鉴于我国当代少年较之其父辈普遍早熟的现状,适当降低享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限也是可以考虑的。
3、 知识产权法方面目前,我国保护的知识产权只有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同时,将发现权列入知识产权的一种,但仅作为一种人身权来保护。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商业网站的盈利模式。学生创业者往往是有模式无资金,从而需要投资的介入。但是要获得投资必须向投资方提交创业计划书,并做出说明和解释。对于技术含量普遍不高的盈利模式而言,很容易被投资方全面掌握。目前关于商业网站的盈利模式,仅可适用于商业秘密的有关规定加以保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同时,该条也禁止“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漏、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漏、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上述规定虽然足以证明投资方获悉学生创业者的创业计划后独自使用之违法,但学生创业者却面临举证上的困难,即难以证明该计划是其智力成果并因引资的需要而告知投资者的。本文作者便设想了一个商业网站的盈利模式,苦于无法在与投资者合作中保护自身的利益。本文作者曾就此求教于江平教授,江教授亦无法解决这一问题。故此问题似只可以立法加以保护。一条简便且行之有效的途径是在公证处的业务范围中增加相关内容,使学生创业者在与投资方洽谈合作事宜时得邀请公证人员参加,并对学生创业者透漏的创业计划和提交的创业计划书做成公证文书。这样,一旦日后发生纠纷,学生创业者就可以公证文书作为有利的证据。
4、 教育法方面教育法是与学生联系最为紧密的法律规范,它分为由国家、政府制定的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自行制定的校规、学生行为规范两个层次。目前,我国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均未对学生创业的相关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学生创业唯一的合法依据是2000年1月教育部公布的一项有关“大学生、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以休学保留学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既然学生创业是一件经过论证值得鼓励的事,就应当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肯定,至少是《高等教育法》应有相关的规定。同时减少不必要的限制,比如创办企业的类型,并不是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作为学生创业的选择。如前所述,科技是生产力,但科技之外的其他智力成果亦有创造性价值,并能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需要,因而实无理由厚此而薄彼。在学校内部的规章方面,九十年代以前,多数学校的“学生守则”均明文规定学生不许经商。今日,较为开明的学校已对手册中的许多条文作灵活处理,为学生创业创新打开方便之门。诸如,某高校原为困难学生而设的“七年内修完本科学业”的规定,现已放宽到创业学生也适用。许多高校还建立了创业基金,如“上海交大创业基金”总额就达1.5亿元。但尚有许多学校仍将“不许经商”作为对学生的禁止性义务,虽然今天的“创业”与八十年代的“经商”不能简单地等同。这些学校的抱残守缺,与国家法律的欠缺不无关系,但要修改法律,毕竟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尚需假以时日。而且法律本身必然是粗线条的,即使制定出来也需要各学校根据自身的情况加以细化才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即使在较开明的学校,对学生创业的种种支持乃是仰仗学校决策者的支持,是“人治”而非“法治”,即便当下如火如荼,也仍存在“人走茶凉”的不确定性。然而,一些发达国家的高校在此方面却走在我们前面,比如在马来西亚科技大学,学生们有了好的创意,学校就会从启动资金和管理经验两个方面予以资助。无论是公司成立、吸引投资,还是事业发展、市场推广、品牌建立,从事创业活动的学生都将有专人指导,学校里众多有企业管理经验的教师将成为他们忠实而可靠的顾问。而我国高校尚未建立这样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加之这一新生事物毕竟与传统观念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同时很多学校管理者对自身角色认识不清,头脑中充溢着许多腐朽思想,“上行”能否“下效”仍是个疑问。所以有必要将学校对学生创业的鼓励与支持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5、 劳动法方面为了熟悉业务,增长经验,许多学生创业者选择先到相关企业工作,再自己创业。目前已有许多学生成为企业的高级白领或经理人,其中亦不乏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样一来,作为未成年人的学生创业者,或只能以见习或实习的名义进入企业工作,或放弃打工的前奏直接创业。前者令学生创业者的劳动收入等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后者使学生创业的失败率大大增加,此二者都不是一个合理的制度设计所应带来的结果。也许社会需要大多数按部就班的人才,但不能以此作为否认奇才、偏才、怪才存在价值的理由。如果我们的社会能够给与他们更多的宽容,他们也将给与社会更多的回报。
七、创业融资的知识
1、巧选银行 贷款也要货比三家
按照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各家银行发放商业贷款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上浮或下浮贷款利率。比如,许多地方银行的贷款利率可以上浮30%.相对来说,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要低一些,但手续要求比较严格,如果你的贷款手续完备,为了节省筹资成本,可以采用个人“询价招标”的方式,对各银行的贷款利率以及其他额外收费情况进行比较,从中选择一家成本低的银行办理抵押、质押或担保贷款。
2、精打细算 合理选择贷款期限
银行贷款一般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越长利率越高,如果创业者资金使用需求的时间不是太长,应尽量选择短期贷款。比如,原打算办理两年期贷款可以一年一贷,这样可以节省利息支出。另外,创业融资也要关注利率的走势情况,如果利率趋势走高,应抢在加息之前办理贷款;如果利率走势趋降,在资金需求不急的情况下则应暂缓办理贷款,等降息后再适时办理。
3、用好政策 享受银行和政府的低息待遇
创业贷款是近年来银行推出的一项新业务,凡是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需要,均可以向开办此项业务的银行申请专项创业贷款。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按照有关规定,创业贷款的利率不得向上浮动,并且可按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许多地区推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贷款还可以享受60%的政府贴息。
4、亲情借款 成本最低的创业“贷款”
创业初期最需要的是低成本资金支持,如果比较亲近的亲朋好友在银行存有定期存款或国债,这时,你可以和他们协商借款,按照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并可以适当上浮,让你非常方便快捷地筹集到创业资金。亲朋好友也可以得到比银行略高的利息,可以说两全其美。不过,这需要借款人有良好的信誉,必要时可以找担保人或用房产证、股票、金银饰品等做抵押,以解除亲朋好友的后顾之忧。
5、提前还贷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创业过程中,如果因效益提高、货款回笼,以及淡季经营、压缩投入等原因致使经营资金出现闲置,这时,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变更贷款方式和年限的申请,直至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贷款。贷款变更或偿还后,银行会根据贷款时间和贷款金额据实收取利息,从而降低贷款人的利息负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八、如何编制创业计划书
1、创业计划的组成部分
创业计划一般包括:执行总结,产业背景和公司概述,市场调查和分析,公司战略,总体进度安排,关键的风险、问题和假定,管理团队,企业经济状况,财务预测,假定公司能够提供的利益等十个方面。
1 、执行总结是创业计划一到两页的概括。包括以下方面:本创业计划的创意背景和项目的简述、创业的机会概述、目标市场的描述和预测、竞争优势和劣势分析、经济状况和盈利能力预测、团队概述、预计能提供的利益。
2 、产业背景和公司概述、详细的市场分析和描述、竞争对手分析、市场需求、公司概述应包括详细的产品/服务描述以及它如何满足目标市场顾客的需求,进入策略和市场开发策略
3 、市场调查和分析、目标市场顾客的描述与分析、市场容量和趋势的分析、预测、竞争分析和各自的竞争优势、估计的市场份额和销售额、市场发展的走势。
4 、公司战略阐释公司如何进行竞争、在发展的各阶段如何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通过公司战略来实现预期的计划和目标、制定公司的营销策略。
5 、总体进度安排、公司的进度安排,包括以下领域的重要事件:收入来源、 收支平衡点和正现金流、市场份额、产品开发介绍、主要合作伙伴、融资方案。
6 、关键的风险、问题和假定、关键的风险分析(财务、技术、市场、管理、竞争、资金撤出、政策等风险)。说明将如何应付或规避风险和问题(应急计划) 。
7 、管理团队、介绍公司的管理团队,其中要注意介绍各成员与管理公司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 ( 注意管理分工和互 补 ) ;介绍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以及主要的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8 、公司资金管理、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运营计划、投资收益与风险分析。
9 、财务预测、财务假设的立足点、会计报表(包括收入报告,平衡报表,前两年为季度报表,前五年为年度报表)、财务分析(现金流、本量利、比率分析等)。
10 、假定公司能够提供的利益,这是创业计划的“卖点”,包括:总体的资金需求,在这一轮融资中需要的是哪一级,如何使用这些资金,投资人可以得到的回报,还可以讨论可能的投资人退出策略。
2.大学生创业计划书的书写规范
创业计划书是将有关创业的想法,借由白纸黑字最后落实的载体。创业计划书的质量,往往会直接影响创业发起人能否找到合作伙伴、获得资金及其他政策的支持创业计划书必杀技如何写创业计划书呢?要依目标,即看计划书的对象而有所不同,譬如是要写给投资者看呢,还是要拿去银行贷款。从不同的目的来写,计划书的重点也会有所不同。不过,创业计划书也有一般的格式,需要涵盖以下必须的内容。 创业计划书 6c 撰写创业计划书,首先需要6c的规范。
首先是concept(概念)。就是让别人知道你要卖的是什么。
其次是customers(顾客)。顾客的范围要很明确,比如说认为所有的女人都是顾客,那五十岁以上、五岁以下的女性也是你的客户吗。
第三是competitors(竞争者)。需要问,你的东西有人卖过吗,是否有替代品,竞争者跟你的关系是直接还是间接等。
第四是capabilities(能力)。要卖的东西自己懂不懂?譬如说开餐馆,如果师傅不做了找不到人,自己会不会炒菜?如果没有这个能力,至少合伙人要会做,再不然也要有鉴赏的能力,不然最好是不要做。
第五是capital(资本)。资本可能是现金,也可以是有形或无形资产。要很清楚资本在哪里、有多少,自有的部分有多少,可以借贷的有多少。
最后是continuation(持续经营)。当事业做得不错时,将来的计划是什么。
一般来说,创业计划书有三大部份。第一就是事业本体的部分,就是事业的主要内容。然后是财务数据,比如营业额、成本、利润如何,未来还需要多少的资金周转等等。第三是补充文件,比如有没有专利证明、专业的执照或证书,或者是意向书、推荐函。
九、企业登记注册须知
(一)企业登记注册办理程序
第一步: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受理窗口领取登记表格,按企业登记的有关规定准备登记注册材料。
第二步:设立企业及企业办理名称变更的须先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第三步: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缴纳规费,领取执照。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须提交的材料
新设企业及企业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须提交的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
3、全体投资人资格证明;
4、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提交立项批准文;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登记注册须提交的材料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注册须提交的材料(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须提交的材料①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②企业住所证明;③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④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须提交有关审批文件;⑤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
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纠正。
(五)名称登记管辖范围
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二)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三)外商投资企业。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企业有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易懂。 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一)全国性公司;(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三)国务院或者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使用其所从属企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再设立分支机构的,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总机构的名称。
企业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开业登记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时,应当提交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章程草案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企业提交的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做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后,核发《企业名称登记证书》。 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经核准后,保留期为一年。经批准有筹建期的,企业名称保留到筹建期终止。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留期届满不办理企业开业登记的,其企业名称自动失效,企业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关。 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一)企业被撤销未满三年的;(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三年的;(三)企业因本条第(一)、(二)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一年的。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两个以上企业向不同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受理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受理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该登记主管机关报共同的上级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中国企业的企业名称与外国(地区)企业的企业名称在中国境内发生争议并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裁决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原则或者本规定处理。
(六)什么是法定代表人,其职责是什么?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七)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营业执照主要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筹建或开业日期、经营性质、生产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方式等
没有营业执照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八)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能够出具验资证明的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有国有资产参股的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不再作为公司登记的前置条件。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以上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指实收的股本总额。实收股本总额是指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切勿理解为股票的发行价格总额。因为股票可以按面值发行,也可以超过面值溢价发行,但超过面值发行所得的溢价款不作为资本登记,即注册资本里不包括溢价部分,而是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其实有资产数额可能是不一致的。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上市公司不少于5000万元。其最氏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而实收资本是会计账户上的一个科目,是企业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会计上一般是非股份有限公司才用到“实收资本”这个科目。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人与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时,必须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中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九)工商登记注册与办理相关手续
十、建立健全的财物管理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一)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的职责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4、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4、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7、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2、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3、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4、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5、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6、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7、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做出处理。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现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十一、创办企业的组织结构与人力资源管理
事业部制组织结构,矩阵制组织结够,直线职能制组织结够(又称简单结构)下面介绍一下前两者的区别:
(1)产品事业部(又称产品部门化)
按照产品或产品系列组织业务活动,在经营多种产品的大型企业中早已显得日益重要。产品部门化主要是以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为基础,将生产某一产品有关的活动,完全置于同一产品部门内,再在产品部门内细分职能部门,进行生产该产品的工作。这种结构形态,在设计中往往将一些共用的职能集中,由上级委派以辅导各产品部门,做到资源共享。
产品部门化的优点是:
①有利于采用专业化设备,并能使个人的技术和专业化知识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②每一个产品部都是一个利润中心,部门经理承担利润责任,这有利于总经理评价各部门的政绩;
③在同一产品部门内有关的职能活动协调比较容易,比完全采用职能部门管理来得更有弹性;
④容易适应企业的扩展与业务多元化要求。
产品部门化的缺点是:
①需要更多的具有全面管理才能的人才,而这类人才往往不易得到;
②每一个产品分部都有一定的独立权力,高层管理人员有时会难以控制;
③对总部的各职能部门,例如人事、财务等,产品分部往往不会善加利用,以至总部一些服务不能获得充分的利用。
(2)区域事业部制(又称区域部门化)
对于在地理上分散的企业来说,按地区划分部门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方法。其原则是把某个地区或区域内的业务工作集中起来,委派一位经理来主管其事。按地区划分部门,特别适用于规模大的公司,尤其是跨国公司。这种组织结构形态,在设计上往往设有中央服务部门,如采购 、人事、财务、广告等,向各区域提供专业性的服务。
部门化的优点是:
①责任到区域,每一个区域都是一个利润中心,每一区域部门的主管都要负责该地区的业务盈亏;
②放权到区域,每一个区域有其特殊的市场需求与问题,总部放手让区域人员处理,会比较妥善、实际;
③有利于地区内部协调;
④对区域内顾客比较了解,有利于服务与沟通;
⑤每一个区域主管,都要担负一切管理职能的活动,这对培养通才管理人员大有好处。
其缺点是:
①随着地区的增加,需要更多具有全面管理能力的人员,而这类人员往往不易得到;
②每一个区域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加上时间,空间上的限制,往往是“天高皇帝远”,总部难以控制;
③由于总部与各区域是天各一方,难以维持集中的经济服务工作。
总体来说,事业部必须具有三个基本要素:即相对独立的市场;相对独立的利益;相对独立的自主权。
事业部制的好处是:总公司领导可以摆脱日常事务,集中精力考虑全局问题;事业部实行独立核算,更能发挥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更利于组织专业化生产和实现企业的内部协作;各事业部之间有比较,有竞争,这种比较和竞争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事业部内部的供、产、销之间容易协调,不像在直线职能制下需要高层管理部门过问;事业部经理要从事业部整体来考虑问题,这有利于培养和训练管理人才。
事业部的缺点是:公司与事业部的职能机构重叠,构成管理人员浪费;事业部实行独立核算,各事业部只考虑自身的利益,影响事业部之间的协作,一些业务联系与沟通往往也被经济关系所替代。甚至连总部的职能机构为事业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时,也要事业部支付咨询服务费。
矩阵制组织是为了改进直线职能制横向联系差,缺乏弹性的缺点而形成的一种组织形式。它的特点表现在围绕某项专门任务成立跨职能部门的专门机构上,例如组成一个专门的产品(项目)小组去从事新产品开发工作,在研究、设计、试验、制造各个不同阶段,由有关部门派人参加,力图做到条块结合,以协调有关部门的活动,保证任务的完成。这种组织结构形式是固定的,人员却是变动的,需要谁,谁就来,任务完成后就可以离开。项目小组和负责人也是临时组织和委任的。任务完成后就解散,有关人员回原单位工作。因此,这种组织结构非常适用于横向协作和攻关项目。
矩阵结构的优点是:机动、灵活,可随项目的开发与结束进行组织或解散;由于这种结构是根据项目组织的,任务清楚,目的明确,各方面有专长的人都是有备而来。因此在新的工作小组里,能沟通、融合,能把自己的工作同整体工作联系在一起,为攻克难关,解决问题而献计献策,由于从各方面抽调来的人员有信任感、荣誉感,使他们增加了责任感,激发了工作热情,促进了项目的实现;它还加强了不同部门之间的配合和信息交流,克服了直线职能结构中各部门互相脱节的现象。
矩阵结构的缺点是: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大于权力,因为参加项目的人员都来自不同部门,隶属关系仍在原单位,只是为"会战"而来,所以项目负责人对他们管理困难,没有足够的激励手段与惩治手段,这种人员上的双重管理是矩阵结构的先天缺陷;由于项目组成人员来自各个职能部门,当任务完成以后,仍要回原单位,因而容易产生临时观念,对工作有一定影响。
矩阵结构适用于一些重大攻关项目。企业可用来完成涉及面广的、临时性的、复杂的重大工程项目或管理改革任务。特别适用于以开发与实验为主的单位,例如科学研究,尤其是应用性研究单位等。
向李嘉诚学习如何创办小型企业
李嘉诚1950年创办长江塑胶厂,发展到今天拥有一个多元化业务的商业帝国不是偶然的。他在初初创立塑胶厂时,就全身心投入,除了做企业的管理外,还承担了设计、推销、采购等多种职能,勤奋刻苦优于常人。
但真正让他事业发展壮大的,是他深谙小型企业的发展之道:找到独特的市场定位;诚信无欺,迎难而上;知人善用;不断累积企业声誉,赢得更大的发展契机。
独特的市场定位 李嘉诚开办长江塑胶厂时,主要生产塑胶玩具和塑胶日用品,与当时其他业内企业并无明显的差异。
为了使企业赢得更大的发展,李嘉诚日夜思索,发现了塑胶花的商机。他于是飞赴意大利参观塑胶花工厂,并应聘进入工厂学习塑胶花的生产、制造工艺。
回到香港后,他确定塑胶花为公司业务主攻方向,召集业务骨干在一个多月内开发出适合东方人审美标准新品塑胶花,并以低廉的价格快速上市,迅速占领了香港的塑胶花市场。
诚信为首,迎难而上 长江塑胶厂开发的塑胶花,款式新颖,价格便宜,因此接到了大量定单;但也遭遇扩张时通常遇到的资金短缺的困难。
故事起因于某欧洲批发商希望大量订购塑胶花,准备预付订金,但希望李嘉诚提供有实力雄厚的公司或个人担保,保证产品可以按时供货。
李嘉诚遍寻亲友、银行,都没有获得担保。但他没有放弃,与设计师连夜奋战,设计出了9款新样品,提供给客户选择。
欧洲客户非常满意他们的产品,在获知李嘉诚没有财务担保后,依然对他说:“你的真诚和信用,就是最好的担保。”
危机变成转机,长江的产品迅速打入了欧洲市场,营业额及利润成倍增长。
1958年,长江公司的营业额达一千多万港元,纯利一百多万港元。
知人善用 创业时,李嘉诚需要忠心耿耿、忠实苦干的人才,他选择了两员干将——盛颂声和周千和,盛颂声负责生产,周千和主理财务。他们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辅助李嘉诚创业。
事业发展壮大后,李嘉诚提升优秀的管理人才,霍建宁就是典型。他擅长理财和财务策划,长实全系的重大投资安排、股票发行、银行贷款、债券兑换等,都是由霍建宁策划或参与抉择,35岁时已经被委任为长实董事副总经理。
远见 1958年,香港当时的房地产并不被世人看好,李嘉诚果断进入,先后在北角、柴湾兴建工业大厦,后又在1967年香港地产低潮时,购入大量廉价地盘物业,在随后的香港经济复苏中,他成为香港最大的地皮所有者。
利人利己,赢得企业发展的契机。1977年,长实参与地铁遮打站、金钟站的上盖兴建权竞投。竞投前,李嘉诚细心研究了地铁公司的情况,提出了以现金支付为主,竞投地铁车站口的上盖物业的发展权。最后,在30多家竞争中,李嘉诚的长江实业公司胜出。
获胜源于李嘉诚利人利己的策略。他执掌的长江实业公司提供现金做建筑费,满足地铁公司急需现金的需要;上盖商厦建成后,利益由地铁公司与长江实业分享,并打破对半开的惯例,地铁公司占51%,长江实业占49%。
1978年,长实开发的地铁上盖物业海富中心和环球大厦销售理想,地铁公司主席唐信公开表示:“中环、金钟地铁车站上盖地产发展,将为本公司二期、三期工程的车站上盖合作,树立了样板。
此次合作,李嘉诚获得了商业界的声誉,为日后取得银行的信任,参与其他大型项目合作创造了良好的契机。
十二、 人力资源管理
(一)制定人力资源规划与计划
人力资源规划是一种战略规划,是指为实施企业的发展战略,完成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根据企业内外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运用科学的方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的需求和供给进行预测,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从而使企业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达到平衡,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激励员工的过程。它的总目标是:确保企业各类工作岗位在适当的时机,获得适当的人员,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佳配置,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潜力,有效地激励员工,保持智力资本的竞争优势。
人力资源规划是各项具体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起点和依据,直接影响着企业整体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从期限上看,人力资源规划通常分为长期规划(5年以上的计划)和短期计划(1年及以内的计划)。长期规划对公司人力规划具有方向指导作用;年度计划是执行计划,是长期规划的贯彻和落实,对各种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如招聘、培训等)的目标、步骤与方法做出了具体而详尽的安排,其中的招聘计划包括了招聘策略、拟录用人员的数量、质量、层次和结构,甄选人才的办法、招聘费用预算等内容,为企业的招聘活动提供了准确的信息和依据,故可作为招聘工作的方向指引。
(二)制定可行的招聘策略
招聘策略应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招聘对象的特点来制定,通常包括:招聘地点策略、招聘时间策略、招聘渠道和方法的选择等。
选择在什么地方招聘,应充分考虑人才的分布规律、求职者的活动范围、企业的地理位置、招聘成本等因素。例如:为了引进高精尖的人才,深圳市政府曾组团赴美各大城市招聘中国留学生(以取得博士学位的作为重点招聘对象),取得了圆满的成功;而招聘普通的技术工人,通过面向本地的劳动力市场或技工学校招聘,通常能满足企业的要求且招聘成本较低。
招聘的时间也不是随意的,而是有一定的规律的,这是因为人才的供应本身也有时间规律:通常每年的1、2月份是人才供应的低谷,每年的3、4月份和6、7月份是人才供应的高峰期(此时大学生毕业);最近一项调查表明,10月份为白领阶层跳槽的高峰期。所以企业应避开人才供应的低谷,而在人才供应的高峰期入场招聘。
招聘渠道有不少,如熟人推荐、借助中介机构(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所、猎头公司)、发布广告招聘等。不同的招聘渠道各有利弊,适用招聘人员的特点也不一样。例如,中高级管理人才可委托猎头公司物色或参加高层次人才招聘会;熟人推荐的人员通常留任时间会比较长,一些离职率较高的岗位可考虑使用此办法。此外,发布招聘广告是企业常用的招聘办法,但广告的发布亦有选择:报纸招聘广告适合于在某个特定地区的招聘,适合候选人数量较大的岗位,适合流失率较高的职位;广播电视能产生较强的视听效果,容易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但广告时间短,费用较昂贵,故适合企业迫切且需要大量招聘人员的情况;网络招聘具有传播范围广、速度快、成本低、联系便捷,且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故目前倍受企业的青睐。
(三)科学地甄选人才
在人员招聘中,选错了人将使企业增加人才的重置成本,甚至可能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因此选对人并把他们放在正确的岗位上,对招聘部门来说至关重要。
1、制定清晰的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是企业在招聘中选人的依据。基于工作岗位分析基础上的任职资格,主要说明担任此岗位的人员应必备的基本资格和条件,包括:年龄、性别、学历与专业、工作经验、健康状况、学习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等。选人的目的就是为了达到人岗匹配,人事相宜。如果员工的条件过高、过低或由于各种原因与工作岗位不适应,他们很可能离开企业。因此在甄选过程中,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求职者将被淘汰。
在实际招聘工作中,通常情况下企业的招聘信息一经有效的渠道(如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后,往往会收到成百上千,甚至更多的求职信。在这些良莠混杂的求职者中,没有一个标准以界定候选人,将使招聘工作人员无所适从。
2、以胜任力鉴别出高度胜任的求职者。具备任职资格的候选人中,谁是最适合的人选?如何鉴别出他们之间的异同?对他们的胜任能力进行分析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胜任力(competence)的概念最先由美国心理学家戴维。麦克利兰(david mcclelland)1973年提出。他认为,所有与成功有关的心理或行为特征都可以看作是胜任力,例如:
(1)知识:指对某一职业领域有用信息的组织和利用;
(2)技能:指将事情做好的能力;
(3)社会角色:指一个人在他人面前想表现出的形象;
(4)自我概念:是指对自己身份的认识或知觉;
(5)人格特质:是指一个人的身体特征及典型的行为方式;
(6)动机/需要:指决定一个人外显行为的自然而稳定的思想。
麦克利兰认为,通过某些个人特征和胜任力可以将高绩效者鉴别出来。
随后其同事波雅提兹(boyatizis)1982年撰文将胜任力定义为“个体的潜在特征,可能是动机、特质、技能、自我形象或社会角色的方面,或者他(她)所运用的知识体”。经过多年的研究,“胜任力”的内涵也逐步发生了许多变化,罗茨(losey,1999)更是提出了一个胜任力方程式:
胜任力=智力+教育+经历+道德规范+/-兴趣
目前,以胜任力来鉴别高绩效者和优秀员工的方法逐渐在西方人力资源管理领域流行起来,且在招聘、甄选和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同样,胜任力的研究及应用在国内有关领域也得到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例如,有些企业已经开始根据不同层级岗位要求的胜任素质,有针对性地开发面试和笔试问题;此外,一些政府人事部门和专业招聘网站已陆续开发出一系列的人才测评工具,其测评的项目包括:卡特尔16pf个性测评、实用性格特征测评、职业兴趣测评、事业驱策力测评、管理人员逻辑推理测评、敏感性与沟通能力测评、创新能力测评、解决问题风格测评、行政职业能力测评、领导者能力结构测评、经理人员资格测评等。这些人才测评工具的开发,为企业量化测评求职者的胜任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推行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是企业甄选人才的捷径[1]。如今面试在企业甄选人才时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有关统计表明,80%以上的组织机构都借助面试来甄选人才。在传统的人事面试中,没有对面试进行规范的设计,其考官的构成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而且他们对不同的应试者随意地提不同的问题,因此它的信度及效度一直受到怀疑。而结构化面试所具有的特点,使其对人才的甄选更加有效、客观、公平和科学。
结构化面试是指命题、实施结果评定等环节均按事先制定的标准化程序进行的面试,因而亦称标准化面试。其标准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工作分析获取胜任该职位所需的知识、技能等,从而确定该职位的测评要素。
(2)有针对性地选择测评要素中最关键的、可测量的部分命题,并且给出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3)对所有的求职者都提相同的一组问题。
(4)面试考官均须经过专门的培训。
(5)有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定量表。
(6)每个求职者的面试时间基本相同,通常为30分钟。
结构化面试测评的要素涉及知识、能力、品质、动机、气质等,尤其是有关职责和技能方面的具体问题,因此,面试考官知道应该提出什么问题和为什么要提出这些问题,亦因此每个求职者都得到更客观的评价,降低了出现偏见和不公平的可能性;此外,程序严谨、评分统一、形式活而不乱等特点,使得结构化面试比较适合规模较大,组织、规范性较强的录用、选拔性考试,并且能够可靠、有效地在最短的时间内选聘到真正能够满足工作要求的求职者。
由于结构化面试的信度及效度较高的优点在招聘实践中得到了进一步验证,因此已成为目前录用面试的基本方法。
(四)推动用人部门参与招聘全过程
不得不提及的是,在传统观念中,通常以为招聘是人力资源部的事,用人部门只要提出用人需求便可坐享其成。实际上,由于工作环境、领导者的管理风格及用人理念均因单位因人而异,什么样的求职者适用,只有用人部门最清楚,因此,招聘部门要不断地向用人部门灌输招聘理念,推动其主动参与招聘全过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需求制定、面试、录用等。用人部门对招聘的配合、支持程度,决定了招聘的成败。
(五)创建和谐的企业环境
我国经过多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才的流动已突破了计划经济时代的桎梏,“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形象地说明了人才流动的规律。曾几何时,“孔雀东南飞”的现象引起了包括欠发达地区在内的国内众多企业的深思,人才被招入企业只是成功的第一步,“筑巢引凤”留住人才才是关键。
员工离职了,无论他们在企业工作时间的长短,其结果是:人力资源部又必须制定新一轮的招聘计划以填补工作空缺。招人——离职——再招人,人力资源部一旦陷入这个怪圈,将疲于奔命;而企业因员工的离职将直接导致生产效率下降、技术流失,严重的甚至会对企业造成致命的一击。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是成熟的企业家一贯高度重视的问题。
有调查表明,绝大多数的离职者都对原企业的薪酬福利政策抱有怨言,相当一部分离职者则因发展空间受限而提出了辞职;有的离职者抱怨原企业的工作环境与工作时间;有的离职者对原企业直接上级粗暴的工作作风与管理方法极其反感;有的离职者对原企业的绩效考评体系颇多微词,如此种种,不一而足。当企业存在上述情形时,会对员工产生一个 “推力”;而当另一家企业提供了令员工满意的待遇与条件时,就会对员工产生一个 “拉力”:“推力”和“拉力”形成的“合力”就导致了员工离职的发生。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指出,人的需求,按逐渐上升的次序可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这就说明除了物质方面的追求外,人们还有追求亲情、友情、安全感、归属感和受人尊重等社会需要。因此,企业要降低员工的离职率,不仅要在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方面激励员工,更要创建和谐的企业环境以激发和提高员工的工作激情,并以此来维持员工队伍的稳定。
和谐的企业环境是降低离职率的有效保证,其主要表现在:①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以人为本”的管理机制;②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培训机会、事业平台和发展空间;③具有激励作用的薪酬福利体系;④客观公平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⑤和谐的工作环境,等等。
(六)其它有效的对策
提高人员招聘有效性的对策还有很多。例如:制定适合本企业特点的招聘工作流程,并使之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可有效地提高招聘效率;招聘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素养,如朴素端庄的仪容、文明的谈吐、不厌其烦的答疑,等等,无不从侧面折射出企业的魅力,从而给求职者以深深的吸引力;在招聘过程中建立企业的储备人才信息库,一旦将来出现岗位空缺或企业发展需要时即可招入,既提高了招聘速度也降低了招聘成本;等等,不一而足。
市场营销策划书的内容,格式:
1.市场营销策划书执行概要和要领
商标/定价/重要促销手段/目标市场等。
2. 目前营销状况
(1) 市场状况:目前产品市场/规模/广告宣传/市场价格/利润空间等。
(2) 产品状况:目前市场上的品种/特点/价格/包装等。
(3) 竞争状况:目前市场上的主要竞争对手与基本情况。
(4) 分销状况:销售渠道等。
(5) 宏观环境状况:消费群体与需求状况。
3. swot问题分析
优势:销售、经济、技术、管理、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力。
劣势:销售、经济、技术、管理、政策(如行业管制等政策限制)等方面的劣势力。
机率:市场机率与把握情况。
威胁:市场竞争上的最大威胁力与风险因素。
综上所述:如何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优势力,规避劣势与风险。
4. 市场营销策划达到的目标
财务目标:
公司未来3年或5年的销售收入预测(融资成功情况下):
(单位:万元)
营销目标:销售成本毛利率达到多少。
5. 市场营销策划采取的营销战略
目标市场:-
定位:-
产品线:-
定价:产品销售成本的构成及销售价格制订的依据等。
分销:分销渠道(包括代理渠道等)。
销售队伍:组建与激励机制等情况。
服务:售后客户服务。
广告:宣传广告形式。
促销:促销方式。
r&d:产品完善与新产品开发举措。
市场调研:主要市场调研手段与举措。
6. 行动方案营销活动(时间)安排。 7. 预计的损益表及其他重要财务规划表: -
8. 风险控制:风险来源与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