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要求,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我院从4月12日起开展2017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宣传审核工作,至2017年4月19日17:00截止(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的学生一律未通过核)。通过毕业生本人申请,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现对我院2017届通过初审的123名毕业生进行公示(最终名单以自治区人社部门审核结果为准),名单如下: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向内蒙古大学交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交通楼a356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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