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内蒙古大学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学院)
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系:
按照2025年工作计划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4〕37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79号)文件要求,自治区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符合有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就我院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学年内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和发放标准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严格遵循自愿申请、公正公开、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每人只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例如本科毕业时享受过的,研究生毕业时不能再申请,博士生同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 1500 元。
三、 申请审核程序
(一)补贴申请
请学院各系积极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2026 届各学历层次毕业生于 3 月17日-4月13日自愿选择附件 1 中列出的资格之一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确保应覆盖全覆盖。
(二)初审公示
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会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审核后将原件交还申请人,复印件一式两份作为上交材料。4月16日-4月22日学院会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三)材料汇总
请各系申请的学生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于4月13日前报送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交通楼a353),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整理汇总后公示并上报自治区。
四、其他说明
(一)符合多项申请条件的毕业生请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建议优先选择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这一资格。
(二)对于延迟毕业至 2026 届毕业的学生,往年已申请过的今年不得再次申请。
(三)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必须清晰准确。
(四)上述申请材料中涉及学生与持证人(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存在分户情况的,需要有关部门出具家庭关系情况证明(居委会、村委会或派出所开具),说明其与持证人的家庭关系。
(五)经审核虚报冒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记入有关档案。
(六)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结果预计于2025年10月-11月公布,申请人提供材料虚假、错误或不全、通讯方式变更无法联系、提供的银行账号有误、银行卡注销等,导致补贴款不能及时到账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七)申请成功与否以自治区有关部门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联系人:彭利满、王欣怡,电话 0471-4996776
附件:1.申请资格及所需材料
2.2026 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3.2026 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汇总表
内蒙古大学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25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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