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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内蒙古大学交通学院 2025 届毕业 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9日 浏览次数:228 来源:内大就业指导中心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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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的同学们注意啦!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要求, 自治区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符合有关条件的高校毕业 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就我院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

求职补贴申请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学年内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和发放标准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严格遵循自 愿申请、公正公开、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符合条件 的高校毕业生,每人只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例如本科毕业时享受过的,研究生毕业时不能再申请,博士生同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1500元。
三、 申请审核程序
(一)补贴申请
请学院各系积极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 2025 届各学历  层次毕业生于 4 月 23 日-5 月 10 日自愿选择附件 1 中列出的
资格之一 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确保应覆盖全覆盖。
(二)初审公示
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会对申请材料原件(详见附件 1)进 行严格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审核后将原件交还申请人,复 印件一式两份作为上交材料。5 月 15 日至 19 日学院会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三)材料汇总
请各系申请的学生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汇 总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 3)、公示材料于 5 月 10 日前 报送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a356,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整理汇总后上报自治区。
四、其他说明:
(一)符合多项申请条件的毕业生请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建议优先选择国家助学贷款这一资格
(二)对于延迟毕业至 2025 届毕业的学生,往年已申请过的今年不得再次申请。
(三)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必须清晰准确。
四)上述申请材料中涉及学生与持证人(低保家庭、 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存在分户情况的,要有关部门出具家庭关系情况证明(居委会、村委会或派出所开具),说明其与持证人的家庭关系。
(五)经审核虚报冒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记入有关档案。
(六)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结果预计于 2024 年 10 月公 布, 申请人提供材料虚假、错误或不全、通讯方式变更无法 联系、提供的银行账号有误、银行卡注销等,导致补贴款不能及时到账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七) 申请成功与否以自治区有关部门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联系人:武文扬、彭利满
 电话 0471-4996776
17648277656、15248130201


文章涉及附件如下:




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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