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移风易俗,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文明祭祀、绿色清明的良好风尚,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到“六个严禁”。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带头廉洁自律、遵规守纪,做到“六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或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扫的亲友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春游踏青等娱乐活动;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以祭扫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搞吹拉弹唱以及追求低级趣味等不文明祭奠行为。
二、严格责任落实。学院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班子其他成员明确自身的“责任田”,对照“一岗双责”抓业务、管队伍,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铁规矩、硬杠杠,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和教职工遵规守纪,克服麻痹思想,保持政治定力,确保风清气正过清明。
三、严肃执纪问责。学院纪委紧盯违规违纪等隐形变异问题发生,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问责,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警示一片、教育一方,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涵养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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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大学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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