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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6年的交通部呼和浩特交通学校,是交通部从国家战略布局角度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创办的一所工科学校,1996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第二批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学校,2000年并入内蒙古大学组建成立内蒙古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与内蒙古大学理工学院交通系合并组建交通学院,2009年以准厅级建制升格为内蒙古大学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交通人才、为自治区经济建设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完成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学院团委的各级会议,听取各团总支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布置、研讨和检查团的工作。

二、开展全院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及时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针对青年思想状况,研究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注意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大学生社会实践以及大学生社区服务活动。

三、抓好团的基础工作和团的组织建设,做好分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团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进行表彰,推动学院形成创优争先的良好风气;及时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四、通过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经验,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思想上倾向性的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

五、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代表青年利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课外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六、指导学院学生团体开展工作。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全院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组织全院青年的校园文化活动。

七、配合学院党委抓好学生党建工作,做好优秀团员入党的推荐工作。

八、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报道团学工作动态,反馈各种信息,宣传学院,扩大学院知名度,加强与其他院校的工作交流。

九、完成学院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蒙古大学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