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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交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专家认证评审(图)

TIME:2013-08-13浏览次数:2218次【大】 【中】 【小】 【关闭】
 

      8月7日至9日,由遇百虎任组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专家组,对我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全面评审。

      8月7日,召开认证评审的首次会议。会议由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朱兵处长主持,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王卿出席会议。我院院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柴金义教授讲话,副院长孙恒参加会议,党委委员、教务处处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者代表赵志蒙教授做了《内蒙古大学交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管理体系试运行报告》。

      专家组经过两天紧张有序工作,通过高管访谈、抽样检查、开卷测试以及召开考评员座谈会的形式等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内部反馈与沟通,并编写完成审查报告。 

      8月9日认证评审的末次会议如期举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刘康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我院国家职业鉴定所在地区和行业中的特殊地位,以及所取得的成绩。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乌伟东、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处长朱兵、人社部处长陈卫军、人社部处长刘语彬、专家组组长遇百虎及全体成员,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张金马、副主任王卿、副主任李琦,学院院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柴金义教授,学院副院长孙恒及鉴定所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处长王鹏主持。专家组组长遇百虎宣读了本次认证的审核报告和审核结果。

      我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管理体系最终获得“推荐通过认证”的最高审核结果,成为自治区首家通过认证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会后国家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领导和专家组成员还实地参观了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理论考场和技能考场。   

      我院职业技能鉴定所于2012年12月31日被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评为自治区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示范所,这是目我区唯一一所国家级示范所。为加强鉴定所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鉴定所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编写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1本、17个程序文件及流程图和记录表格1本、20个作业指导文件1本)。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使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各部门之间的接口关系得到了理顺,工作过程程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质量目标更加明确和具体,全体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顾客意识、服务意识有了普遍的提高。鉴定所具有优良的培训鉴定场地设施与设备,拥有一支专业实力雄厚的考评员队伍,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面向企业、学校、社会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鉴定考核和证书办理及送达等工作。目前可鉴定的工种有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员、维修电工3、4、5级的职业技能鉴定,同时,受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委托,进行汽车维修工、汽车驾驶员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刘康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乌伟东

   

 专家组组长遇百虎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处长王鹏

   

 学院院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柴金义教授

会场

   

 会场

 会场

   

 检查技能考场

 检查技能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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